獻給
目前就讀世新大學新聞系的那個他。
雖然我不知他哪時候能看見。
從2001年,那年冬天那一夜說起。
補習班下課時間,幾個人站在教室外面的陽台,張佩成站在我旁邊(大家都叫他阿佩),跟一個男生說話:「怎麼樣?你考慮一下,如果你不要她的話,那我接收了喔。」說完,張佩成順勢將手搭在我的肩上,而我低頭,不語。
一旁的死黨呂絲穎也在一旁呵呵笑著。
那個男生叫蝗蟲,當時和我也是「學成補習班」的學生,我們讀同一所國中,不過交集只有在補習班,我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,在補習班上課時會偷偷看他,下課時會故意找他說話。
他的眼睛小小的,笑容很可愛,那時的他有171公分了,籃球很強,是真的很強的那種,聽他說他國小不到160,升上國中狂打籃球,就突然長高很多很多。
我覺得我喜歡他。於是我跟阿佩透露了這件事,他一聽,便直接跑到蝗蟲面前,問他要不要我。
多麼突如其來,卻也令人期待。
「到底要不要?」阿佩又問。
蝗蟲搔了搔頭,回答:「恩。」
從這時候開始,他就是我的男朋友了。
和他交往的印象,是從他穿著厚厚的黑白相間高領毛衣開始。
而和他的第一次約會,是在某個去補習班的禮拜六早晨。
「楊惠閔,我們跟蝗蟲一起去早餐店吃早餐吧。」絲穎和他的男朋友這樣約我,於是我們便在早上八點多,一起去學校附近的早餐店吃早餐。
天氣很冷,空氣中,看的出我們呼出的氣都是白色的。
而蝗蟲穿了件厚厚的黑白相間高領毛衣,看起來好像很暖和。
坐畢,絲穎和他的男朋友就自顧自的聊天,甚至還親吻。對於當時單純到極點的我來說,看的實在是臉紅心跳。
絲穎故意看了看我跟蝗蟲,而絲穎的男朋友指著蝗蟲說:「你敢嗎?」
當然不敢。
不過蝗蟲這個時候牽起了我的手。
我害羞的低下頭,而他也是,兩個人就這樣默默的牽到吃完早餐,我可以感受到他手心的溫暖。
每天到補習班成了我最快樂的事情。
英文老師在台上滔滔不絕的講課,而我卻只顧著看蝗蟲,他坐在第二排,我坐在第五排,每次每次,都會和他的眼神對上,我們彼此輕輕地笑了笑。
那個時候,有一個胖胖矮矮的女生,坐在他旁邊,每次都會找他聊天,我看了很不是滋味,不過那女生嗓門大,行為舉止也很怪,她甚至把優酪乳跟涼麵一起吃,看到她這點,我心裡就好過多了。
而蝗蟲似乎很了解我吃醋的心情,他後來都會故意把他自己的椅子移的很開很開,就是很誇張的那種,幾乎都快歪到走道上了,目的就是為了要遠離她,看到這番光景,我覺得很好笑,一方面又覺得心頭熱熱的。
每天每天,補習班晚上放學,他都會陪我走回家,送我到我家樓下,即使他家跟我家完全就是反方向,可是他沒有怨言,我也叫他不要送我,可是他總是堅持著、堅持著,露出他那靦腆的笑容,而我們,也很享受這一小段獨處的時光。
平時在補習班都只是上課,下課也僅有10分鐘接觸的機會,所以我們就利用補習班放學這一小段路,牽個手,聊個天。
有一天晚上,到了我家騎樓,他突然向四周看了看,看到都沒人,便突然從後面抱住我,緊緊地。我閉上眼睛,享受此刻的甜蜜,他在我耳邊喃喃說道:「我好愛妳。」我輕輕地回答:「我也是。」
「等我當完兵回來我就一定會娶妳!」他看著我,很認真的說出這一句話。
但我真的很想笑,因為這是多麼的不切實際,以後的事,誰知道呢?
幾年後,一直有男生跟我說過同樣的話,而我也只是,沉默。
不過他的那句話,卻是第一次有男生跟我這樣說的,我一直記到現在,很感動,也很可笑。
承諾,雖然很美,但往往美的讓人無法觸碰。
那時不流行手機也沒有網路,我家裡又很嚴,男生打電話來就會被家人拷問。我跟他只能靠一封封信件維持感情,我的書包裡,塞滿了我跟他一來一往之間的信,裡面不外乎是一些甜言蜜語。
只是,信裡的隻字片語,過了幾年,我卻一個字也記不得了。
「妳要不要去打撞球?」有一天放學,蝗蟲這樣問我。
「恩,好阿,可是我還要看能不能出來耶。」
「那我2點在泰山高中等妳。」
「如果我兩點十分還沒到,你就先走吧。」我尷尬的看了看蝗蟲。
果然如我預期之中,我當天下午不能出來玩,我也不敢打電話到蝗蟲家,就這樣爽約了。
後來他跟我說,他多等了半小時,一直到現在,我還是覺得對他很抱歉,他真的對我很好很好。
我跟他在大家面前,一直是屬於隱密的一對,沒有在大家面前做過牽手之類的事情。
不知從何時開始,每天一到學校放學,他會到我的班上來找我,陪我回家,即使知道等一下補習班就能見到面了,我和他並肩走著,沒有牽手,遇到熟人還會故意分開的遠遠的,就這樣一路上,我低著頭默默的走,偶爾他講了一些很無趣的話題。有時候他話題太冷,我會輕聲罵靠,他就會很專注的對我說:「女生還是不要罵髒話比較好喔!」「恩」
我搞不懂我國中的時候是在彆扭什麼,真的,國中的時候在男朋友面前,我真的安靜到我無法想像。
很乖。
蝗蟲其實在學校其實為人很好,有個女生還蠻欣賞他,那女生好像曾經跟蝗蟲告白過,卻被蝗蟲拒絕了,我問蝗蟲以前為什麼拒絕,他回答:「她看起來痞痞的阿,我不喜歡。」
有一件事情我一直沒對蝗蟲說過。
那女生在學校頗負盛名,壞壞的,有點大姐頭的感覺,自從她知道我跟蝗蟲在一起,在學校路上遇到我,總會用斜眼看我,那個時候我的制服褲有點短,走樓梯的時候會露出白襪子(現在想起來真糗),在樓梯間遇到那女的,她就罵我一句:「這麼俗!」
而我也是低頭走過,後來我就因為那女的一句話,去買了一件更長的褲子,心想:「這下子妳還能挑剔我什麼!」
那時候我是真的很生氣,也很難過,可是我沒有跟蝗蟲講。
一切看似很平靜,可是在某一天,我卻出軌了,喜歡上幽默風趣的阿佩,覺得和蝗蟲的生活太平淡,所以和他提分手,是用很濫的理由提分手。
我在學校拿著一疊疊和蝗蟲的信,問我的朋友:「你覺得我和他的這些信,要怎麼處理?」
「留著阿!畢竟那是紀念。」
「可是我不想。」我便將那一疊信,用塑膠袋包起來,一次丟到學校的垃圾筒裡,拿去垃圾場倒掉。
多年後,我想要擁有一點我跟蝗蟲相關的東西,卻怎麼找也找不到。
只留下後悔。
於是,我就和阿佩在一起三個多月,也許是報應,最後卻被阿佩甩了。
療傷了一陣子,我才發覺,真正對我好的,始終是蝗蟲,於是經過朋友的幫忙下,我又和蝗蟲複合了,阿佩還拍著蝗蟲的肩膀:「好好照顧她吧。」
我很難過,可是,現在蝗蟲是我的男朋友,我不能再把心思放在阿佩身上。
我要好好的喜歡蝗蟲。
有一次跟蝗蟲一起去撞球間,恰巧,阿佩在撞球場打工,阿佩跟蝗蟲一對上眼,就約好打一場,而我站在一旁尷尬的看著。
這種感覺很奇特,好像在演電視劇。
之後和蝗蟲的信件中,他寫的某一封令我印象深刻,即使幾年後也忘不掉:「惠閔,我班上有一個男同學最近跟我比賽,看誰先跟自己的女朋友接吻,那我們一定要比他早接吻。」
我回答:「好阿。」
補習班晚上放學,蝗蟲照樣送我回家,他似乎一直在找黑暗的巷子,後來就帶我進去那條沒有人的巷子,接吻了。
大概一個月之後吧,我不知道為什麼,突然對他沒有什麼很深的感覺,於是,我又跟他再提了一次分手,用即將基測為理由。
這次,他寫了一封信給我,我蠻不在乎的在補習班放學去書店時,拆開來看:「惠閔,這是不是妳的安排,第一次妳和我分手時,是禮拜三,而這次分手也是在禮拜三,是不是我們之間已經結束了。」
看到這裡,我哭了,哭的很傷心很傷心,我知道他很在乎我,甚至連分手日都記得一清二楚,而我什麼也不在意、不關心,我不知道我在幹麻,只是覺得自己是白痴、不經思考,錯過一個真正對我好的人。
可是,再也回不來了。
後來,我知道他仍然很關心我、很想知道我的想法,便跟我很好的一個女同學打聽我想要什麼。而有一次我跟那女同學去書局,我只是隨口說:「我好想看這本書耶。」後來那女同學告訴蝗蟲,蝗蟲便買那本書,在聖誕節的時候送給我,還附了一張卡片:「這是我給妳的聖誕禮物,希望妳好好保存,也希望妳的夢想→考上新莊高中能夠實現,好友蝗蟲。」
又再度感動了一次。
這才是真正值得喜歡的人,一個男生肯為妳付出,無怨無悔,關心妳到極點,即使是分開。
真正的好男人。
後來上了高中大學就比較少聯絡了。可是,我還是會常常回憶,他真的人很好,女朋友都會很幸福很幸福吧。
蝗蟲與EGG,那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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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Jun 25 Sun 2006 23:03
那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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